(吉隆坡7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的第29名控方证人阿米鲁(Amirul Imran Ahmat)说,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是看在政府担保的情面上,才批准SRC国际公司于2012年申请的20亿令吉贷款。

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卷入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今日进入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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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鲁(39岁)从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在KWAP的固定收入部(Fixed Income Department)担任助理副主席,曾参与批准程序,最终让SRC国际公司获得40亿令吉贷款,第一笔20亿令吉的贷款是于2011年批准的,第2笔20亿令吉的贷款则是于2012年批准。

他今日在法庭受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询问时,认同政府做担保,是批准贷款的“唯一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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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确认,SRC国际公司于2012年申请贷款时,已说明政府来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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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KWAP似乎不愿意给SRC国际公司批准第2笔20亿令吉贷款。

他以“多功能的家伙”来形容一名叫扎希达益(Zahid Taib)的男子,指后者于2012年3月,替SRC国际公司董事经理聂法依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发一封电邮,建议降低20亿令吉贷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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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阿米鲁不认同扎希达益的建议,原因是对方所建议的利息比市价低,当时直言:“不。一个政府担保的贷款,是高过市价的。”

后来,阿米鲁准备一份利息高一些的投资计划书,让KWAP投资小组做考虑。

对此,哈温德吉星问:“为何你要提高利息?”

阿米鲁:“我们希望他们打退堂鼓。”

哈温德吉星:“你希望若利息高,他们会说不?”

阿米鲁:“是的。”

哈温德吉星:“这没写在建议里吗?”

阿米鲁:“有些东西不方便说出来。”

SRC国际公司于2011年6月,起初向KWAP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当时还有1MDB做担保人。

不过,阿米鲁所拟的第一份建议书,内容是限定KWAP只能批准SRC国际公司10亿令吉贷款。

受哈温德吉星询及,是否因为1MDB当担保人,所以才设定10亿令吉为贷款上限时,阿米鲁说:“不。我们比较像是别无选择,因此设定10亿令吉。”

至于能否确认KWAP投资小组没批准10亿令吉贷款时,阿米鲁直言:“是被推迟了。他们若有选择,一定拒绝。”

他说,他不能代表KWAP投资小组发言,因为他不是小组的成员。

对此,哈温德吉星再问:“你说,若他们有选择,他们会拒绝,这纯属你的看法?”

阿米鲁接着回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