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马华妇女组建议将童婚列为联邦法律刑事罪,而严禁童婚应不分种族或宗教信仰,藉此捍卫儿童安全及基本人权,以便能一劳永逸解决这个违反国际公约的老问题。

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之说,妇女组认为18岁以下未成年少女,正值求学自我充实的黄金时期,不宜婚嫁,也根本还未有成熟的心智,来择偶或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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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跟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611条文,凡与16岁以下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者,无论是否你情我愿,都属于强奸罪。”

王赛之今日是配合第45届妇女组代表大会,发表政策演词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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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较早前说,提升妇女地位和捍卫妇女权益最有效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从国家政策及法律修正着手,而以上则是妇女组提出的倡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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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马华妇女组也希望政府重新把禁止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第88A条文,纳入婚姻改革法令中。

“此举是为解决配偶改教后,儿女面临宗教纠纷,同时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宗教为所欲为,欺压前妻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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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妇女组也认为,应立法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及离婚)法令,阐明凡蓄意拒绝缴付赡养费给前妻者,一旦罪成入狱,应由警方负责将他缉拿及送去监狱服刑。

“政府也应修法解决男女国籍传承不平等问题,确保嫁娶外籍伴侣及居留国外的大马男女公民,其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皆一律享有自动传承大马国籍的权力。”

“这是因为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若父亲是大马公民,依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这名孩子将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相反的,若母亲是大马公民,她的孩子却必须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向国家注册局做出申请,而是否批准,还是个未知数。

”因此,我们严正抗议这种男尊女卑,具有性别歧视,不公不义等的法律條文。何况,全世界175个国家当中,大马是25个尚未纠正此陋法的国家之一。”

此外,马华妇女组也促重新检讨大马人跨国婚姻对非公民配偶的就业政策,以删除外国配偶签证上所注明的“禁止一切形式的就业”声明,允许非公民配偶在本地就业。

马华妇女组希望当局立法取缔及严惩国内日逾猖狂的网络赌博、淫媒网站、诈骗案等新型犯罪。

“对于因经济问题而涉及援交的大学生,本组女青年将与高教部联手,深入探讨。若非空穴来风,将为她们寻求解决方案,协助她们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