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一名法医告诉消拯员莫哈末阿迪验尸庭,他是基于解剖报告和证人证词,认为莫哈末阿迪不可能被拖出紧急医药救援(EMRS)消拯车,反之是自行下车。

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阿末哈菲占说,在验尸庭听证时,没有一名证人的证词可以证实事发当晚,莫哈末阿迪是被拖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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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回答消拯局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代表律师沙兹林的询问时说:“我认为证人的证词,包括当晚驾驶紧急医药救援消拯车的司机,以及解剖报告都显示,没有证据显示莫哈末阿迪被拖出车外。”

“如果没有符合被拖出车外所造成的伤势,我们的结论是死者是自行下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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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哈菲占是第24名证人,他今天受召重新供证时做出上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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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兹林:有没有证人在供证时说,他(莫哈末阿迪)是自行下车?

阿末哈菲占:没有,没有证词证明他被拖出车外,解剖报告也一样,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他是自行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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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阿末哈菲占说,莫哈末阿迪身上的衣服并没有撕裂的痕迹。

他指出,莫哈末阿迪衣服右边并没有撕裂痕迹,裤子则有污迹,右膝盖有受伤。

他说,莫哈末阿迪身上的衣服相当干净,右肘的部分没有撕裂,右胸部分也没有伤痕,衣服上的名字牌子没有被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