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仄蒂(Zizie Izette A. Samad),今天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收取280万令吉贿金的控罪,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41岁的芝芝依仄蒂是演员,她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一边摇头一边平静地向地庭法官阿祖拉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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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项控状下,芝芝依仄蒂被控与时任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非执行主席邦莫达串谋,向38岁的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她被控为丈夫收取上述贿金,以作为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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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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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控状指她与邦莫达串谋,通过她名下的大众回教财富成长基金户口,向马希阿都哈密收取26万2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第三项控状指她与邦莫达串谋,通过她名下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户口,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42岁)收取33万7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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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16分及12时28分,在相同地点犯罪。

她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8(1)(c)条文(串谋),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拿督乌马赛夫丁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芝芝依仄蒂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

她的代表律师拿督古马拉登并不反对,法庭批准她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乌马赛夫丁告诉法庭,邦莫达今天上午在其他地庭被控。

3项控状指邦莫达在2015年6月,以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董事的身份,受贿280万令吉。有关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惟他否认有罪。

乌马赛夫丁说:“控方将申请把这宗案件转至同一间法庭,与她丈夫的案件一起审讯。”

法庭批准此案转至第8地庭审讯,并择订6月10日为此案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