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仑24日讯)彭亨州金马仑高原所有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食肆,在斋戒月期间一律不得营业的决定出现U转,州政府已允许当地非穆斯林食肆在早上7时至晚上7时营业。

金马仑高原县议会面子书今日转发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的文告,指州政府已批准非穆斯林食肆,在行动限制令和斋戒月期间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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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县议会已撤回禁止非穆斯林食肆业者营业的决定。

文告指出,州政府是在接获相关单位,特别是非穆斯林食肆业者的回馈,指一些地方政府同意所有食肆能从中午12时营业至晚上7时的情况,而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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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大臣希望非穆斯林业者能继续营业,但必须遵守现有的条规,即必须是只提供外带、得来速和外卖服务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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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关怀和积极聆听人民所作出的投诉,不论是什么种族和事业,相信今天的决定是准确和合理的。”

金马仑高原县议会日前强制规定,除了快餐店之外,所有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食肆一律不能在这期间营业,包括提供外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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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县议会的柜台服务今日也开放一天,即从今早9时至中午12时,以让食肆业者能申请货到付款(COD)的外卖执照。

换言之,业者必须先获得外卖执照,才能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