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周一在法庭承认煽惑他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法官宣布下月2日判刑,各人还押监房看管。

去年6月21日,在“反送中”运动爆发之际,大批人在立法会大楼附近聚集,黄之锋等人其后以扬声器呼吁在场的人转往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要求警方取消对示威的暴动定性,期间参与者曾经堵塞总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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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其后拘捕了黄之锋等3人,控告他们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度审讯。

综合法庭的消息,黄之锋在庭上承认前两项罪名,否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结果获控方撤诉;林朗彦和周庭承认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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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得知需还押后表现冷静。黄之锋走入犯人栏前向旁听的人士道:“各位顶住加油!我知大家外边更加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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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亦是周庭首次遭刑事检控,亦是她首次被法庭下令还柙,黄、周与林朗彦将由囚车押走。

黄欲保释出席毕业礼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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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指黄之锋今年大学毕业,毕业礼将于下月4日举行,希望申请保释,惟裁判官明言打算在该日之前判刑,最终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并下令3人还柙。

黄之锋曾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和学民思潮召集人。2011年,当时只有14岁的他创立了学民思潮,组织社会运动,反对港府在中小学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最终逼使政府取消有关学科。

2014年,他参与“占中”运动(也称雨伞运动),被《时代》杂志选为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少年。

2014年底,在“占中”进行期间,黄之锋因为违反法庭禁制令而被控藐视法庭罪。2017年7月6日,他在高等法院认罪,翌年初与同案19人被裁定罪成,入狱3个月。

2016年4月10日,黄之锋与罗冠聪等人成立香港众志,提出“自发、自主、自决、自立”口号,并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

在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前夕,香港众志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