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4日讯)涉及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第一航站开枪伤人的男子今日被控7项罪名包括持有军火罪,惟他不认罪。

被告哈菲祖哈瓦里(Hafizul Hawari,38岁)在哥打峇鲁地庭面控,承审法官为聂哈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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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1960年枪械法令第8(a)条文以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下被控。

他同时也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以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下被控3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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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末法伊扎,而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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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并无设定保释数额,不过要求把被告关押在双溪毛糯监狱直到审讯完毕,获得法官的允许。

此案发生在4月14日凌晨1时20分,被告在机场向妻子开两枪,一枪落空,另一枪则击中妻子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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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之后潜逃到吉兰丹,翌日在哥打峇鲁一间私人医院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