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说,对他而言,200万令吉只是他的零用钱。

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的东姑安南,今日在庭上自辩时说,这宗控诉对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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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安南坚称,那200万令吉是蔡景康给予巫统联邦直辖区的政治献金,以充做2016年大港国席补选和瓜拉江沙补选的资金。

他说,他曾独立资助巫统联邦直辖区部和国阵的运作,方式是自己掏钱或寻求捐献,并指他确实曾为了2016年2场补选,而向蔡景康要求超过200万的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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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在大选前,我确实开口要求更多,因为身为巫统联邦直辖区部和国阵直辖区的主席,我不曾向巫统主席或巫统总部要求资金。我自力更生,有时用自己的钱,有时找朋友捐献。这些都是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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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法官大人,其实有很多东西是我不方便透露的,因为我们所收取的一些款额,我们没记录的,因为这是政治献金。有些事,我们能说,有些事,我们不能说,因为这事关政治。”

他还说,他过去上阵大选时,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竞选期的开销没超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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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他说,他没公布大选前后的开销。

“以我的情况来说,我可曾向党主席要钱?没,你看到的,我靠自己。你可以看到我申报的财产减少了。为何减少则无人过问。因为我用自己的钱,经营政治。”

另外,他也说,控方将200万令吉资金与RUMAWIP可负担房屋挂钩,同时还说他曾向蔡景康要求,为吉隆坡市政局(DBKL)职员提供津贴价的房屋单位。

“你(控方)的说法,是指我因为贪,所以接受这些钱。”

此案主控官茱莉亚(Julia Ibrahim)副检察司指出,东姑安南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过,东姑安南则说,200万令吉对他而言,不算贵重东西。

茱莉亚:或许,200万令吉对你而言,不贵重?

东姑安南:也许不是。不贵重,200万令吉...是我的零用钱。

茱莉亚:或许对别人而言,贵重。

东姑安南:我不懂。上苍才知。

本月4日,东姑安南因不满自己近10亿令吉资产身家被公开,而在庭上动怒!

2019年10月14日,吉隆坡高庭裁决,东姑安南收取200万令吉贿赂案,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须出庭自辩。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丹斯里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