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披4日讯)控方今日告诉地庭,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接触一名证人,以要求对方说出对她有利的供词。

昨日在反贪污委员会录供后被捕的罗丝玛,今早被带往吉隆坡大使路法庭面控。

Advertisement

马新社报导,领导检控团的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基于上述理由不让罗丝玛保外,因为存在骚扰证人的风险。

“控方在向一名证人录供时,被告(罗丝玛)接触这名证人,以要求对方说出对她有利的供词。”

Advertisement

他也向法官阿祖拉提呈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警方报案书。

Advertisement

哥巴斯里南指出,罗丝玛所面对的控状不可获保释,但至于是否批准保外,这是属于法庭的酌量权。

他说,根据法律原则,如果存在骚扰证人的风险,就不应该批准保释。

Advertisement

“不过,我们要求保释金定在1000万令吉,外加两个条件,那就是被告必须交出她的两本护照,以及由现在开始至审讯结束,不得联系任何证人或潜在证人。”

罗丝玛的律师拿督吉淡要求法庭重新考虑控方所建议的保金,并表示保金只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

他说,在一些大案中,法庭定下合理的保金。

“首先,在最新的案件中,面对21项控状的拿督斯里纳吉,所涉款项为26亿令吉,法庭所定下的保金为350万令吉。”

“基于这些(罗丝玛所面对的)控状,涉及700万令吉,我建议以25万令吉让我的当事人保外。”

他指出,法庭也应考虑到,其当事人准备遵循控方开出的两项条件。

“我的当事人带了她两本护照,以交给法庭保管,她也承诺不会接近任何控方证人或潜在证人。”

他说,罗丝玛在调查期间也给予反贪会充分的合作,她被传召录供3次。

罗丝玛的首席律师拿督古玛仁德指出,控方所建议的保金数额太离谱,并要求法庭在决定保金时,不要将控方所抛出的骚扰证人指控列入考量。

对于控方被指提出不合理的保金,哥巴斯里南予以反驳。

他指出,法庭应考虑罗丝玛的身分。

“一个像她有如此身分的人,一开始就不应该出现在被告栏。”

他说,控方建议1000万令吉是考虑了案件的各种实据,包括骚扰证人。

“控方所要求的金额太低了,如果法庭觉得辩方所言甚是,那法庭可定下1令吉的保金。”

法庭最终允许罗丝玛以20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谕令她交出两本护照,以及不得骚扰证人及潜在证人。

较早前,通译员向罗丝玛念出控状,她摇头逐一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但当念到第9至第12项控状,她要求看看控状,并摇头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