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人民银行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与董事经理拿督慕斯达法涉嫌失信近1500万令吉,他们将入禀法庭,提出初步反对(preliminary objection)。

慕斯达法代表律师拿督卡马鲁希山透露,其当事人将会提出上述申请,因为控状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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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法典154条文,控状必须列明被告如何犯下失信罪,但是针对我当事人的控状却没有。”

他说,他必须等待控方的文件,才能正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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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阿都阿兹的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他不反对慕斯达法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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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的阿都阿兹与48岁的慕斯达法因为收取近1500万令吉款项,指将会为某高官出书,但是事实上却没有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