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透露,修改1952年国会法令(特权与权力)的其中一个要点,就是允许国会禁止任何一个面对法庭审讯的国会议员或上议院,出席国会会议。

他说,此事在今日的国会改革特别会议中被讨论,除此之外,国会上议院与下议院也正在拟定一项为国会议员而设的道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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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会议讨论的结果,已经草拟成法案以及内阁备忘录,交给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以寻求政府的批准。

莱士雅丁说,旺祖乃迪在会议上对修改国会法令以及重新推出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表示全力支持,以实践阐明阐明的法定机构与行政机构权限分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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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一旦上述改革落实,国会将不在受制于行政权,国会在未来也可以成立数个有法定地位的遴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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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上述改革符合政府与希盟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