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今日宣布,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已经停止让被拘留者穿橙色囚衣上庭。

反贪会主席拉蒂花发表文告称,这符合联邦宪法第5(1)条文(除非违法否则生命或自由不能被剥夺),以及个人尚未证明有罪,就不能被视为罪犯。

Advertisement

她也说,被拘留者也不会被戴上手铐,除非他或她被视为具安全风险。

“手铐仅在必要时使用,例如存在逃跑或攻击行为的风险。”

Advertisement

“不过,在法庭审讯室内都不允许使用手铐。”

Advertisement

拉蒂花强调,反贪会在打击贪污的工作上绝不妥协,同时始终支持法治。

此前,政府被质疑实行双重标,一些嫌犯被提控上庭时并未身穿橙色囚衣甚至戴上手铐;但也有嫌犯不需穿橙色囚衣而是穿上普通服饰上庭。

Advertisement

停止让嫌犯穿上橙色囚衣上庭,是拉蒂花上个月起担任反贪会主席后的第一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