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哈仑澄清,有关将最低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没牵涉自动登记为选民。
阿兹哈今日发表文告时说,修正联邦宪法第119(1)(a) 条款,只涉及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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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触及外界建议的18岁就自动登记为选民。”
他解释,要在法案内修正自动登记选民,就必须修正联邦宪法第119条款,特别是第(4)(b)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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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降低投票年龄的法案,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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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体报导指,降低投票年龄与自动登记为选民,能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