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高庭申请展延SRC国际案的审讯,好让他出席今日复会的国会下议院,惟高庭驳回这项请求。

纳吉也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其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较早前指,其当事人必须出席国会会议,以针对2项法案和动议投票,分别是强制所有国会议员申报财产,及将投票的合法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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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提醒纳吉,指对方正面对严重控状,并指经过详细审查国会议程表后,总结内容没说明相关法案,会否需要投票表决方式来判断通过与否。

“这不是法庭妨碍被告出席国会会议权利,或阻止被告去国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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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被告虽是一名国会议员,他也是面对7项控状的人。因此,我驳回这项展延审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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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在提出申请时说,纳吉有义务出席国会会议,并指其当事人在较早前的国会会议,都不曾要求离席。

他说,有关申请是合理的,而且纳吉出席国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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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国会议员,他有法定义务参加会议。”

纳吉一共面对7项有关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黑钱、失信及滥权控状。

对于展延审讯的要求,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反对,并指应该以个案考虑展延审讯的申请,而这次是纳吉需要付出的代价。

他认为,国会议员不该有特别待遇,直指:“当被告在法庭面对刑事罪名,法律就必须一视同仁,就像正义女神塑像那样,双眼被布紧紧蒙着。

他还说,这宗涉及公众利益的审讯进度“很慢”

“我们在本周只有3天,下周五豁免,7月不是每天都在审讯。

“这是很站不住脚的理由,我们必须珍惜所给予的时间,否则公众会猜测,为何这项审讯有特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