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害案,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在服刑期满后,于今早7时20分出狱。

段氏香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其当事人将被先被带往布城移民局,过后在今午遣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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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马新社:“今午大约4时,移民局将把段氏香送往吉隆坡国际机场,以遣送回国。

“(相信是搭乘越南航空的)段氏香今晚7时15分的飞机,飞回她的原籍国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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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德表示,段氏香或会在登机前向记者宣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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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2017年2月13日上午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遭毒杀。警方证实金正男死于毒性强烈的VX神经毒剂,并逮捕了执行杀害行动的段氏香和另一名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

两名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面控,且表罪成立。而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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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总检察署于3月11日突然撤销对茜蒂艾莎的控状,并当庭释放她,惟不代表无罪。茜蒂艾莎随即返回印尼。

随后,总检察署于4月1日提呈交替控状,改以致伤罪提控30岁的段氏香,她俯首认罪,高庭宣判她入狱3年4个月,刑期从落网当天,即2017年2月15日开始算起。

由于段氏香服刑期间品行良好,因而提早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