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联邦法院五司驳回他在‘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中呈新证据’申请”一事,深表失望。

纳吉今日在庭审后直言:“我对联邦法院五司不允许我纳入额外证据的决定,感到震惊和极度失望。”

稍早前,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驳回纳吉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理由是有关申请,没满足法律方面的要求。

除了东姑麦文,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P Nallini)、拿督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纳吉于2020年7月的高庭裁决中,被判滥权并涉及挪用和洗黑钱高达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并处以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之后,上诉庭于2021年12月维持原判。纳吉律师团后来于今年4月25日,入禀上诉申请书。

纳吉希望从新证据中,证明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在承审SRC国际公司案件时涉及利益冲突,所以案件需重审。

纳兹兰是在高庭聆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案件的法官,他于2020年7月裁定纳吉有罪。随后,他于2022年2月调任至上诉庭。

纳吉律师团队于6月7日入禀法庭提呈新证据,声称纳兹兰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案件有利益冲突,因为马来亚银行发出贷款予1MDB时,纳兹兰曾担任该银行的法律顾问,因此有必要重审此案。

此案控方代表是拿督西淡巴兰(Sithambaram)副检察司,而纳吉的辩护律师团则由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领衔。

SRC国际公司是1MDB的前子公司,后来被安置在财政部机构(MoF Inc)旗下。纳吉此前曾任财政部长,也是1MDB的顾问局主席、SRC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