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开始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以重审他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一案。

除了东姑麦文,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P Nallini)、拿督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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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目前暂未确定是否将由相同的法官聆审主案,即SRC国际公司案的最终上诉。

纳吉于2020年7月的高庭裁决中,被判滥权并涉及挪用和洗黑钱高达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并处以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之后,上诉庭于2021年12月维持原判。纳吉律师团后来于今年4月25日,入禀上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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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希望从新证据中,证明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在承审SRC国际公司案件时涉及利益冲突,所以案件需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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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兰是在高庭聆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案件的法官,他于2020年7月裁定纳吉有罪。随后,他于2022年2月调任至上诉庭。

纳吉律师团队于6月7日入禀法庭提呈新证据,声称纳兹兰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案件有利益冲突,因为马来亚银行发出贷款予1MDB时,纳兹兰曾担任该银行的法律顾问,因此有必要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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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联邦法院驳回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申请,则将继续审理主案的最终上诉,即是否废止吉隆坡高庭对纳吉的罪成判决,以及撤销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判刑。

此案控方代表是拿督西淡巴兰(Sithambaram)副检察司,而纳吉的辩护律师团则由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领衔。

SRC国际公司是1MDB的前子公司,后来被安置在财政部机构(MoF Inc)旗下。纳吉此前曾任财政部长,也是1MDB的顾问局主席、SRC的名誉顾问。

本月9日,纳吉坚称,他有新证据证明纳兹兰存有利益冲突,因此应废止SRC国际公司案件的裁决。

经过4年的审讯,纳吉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今日起,进入终审阶段,这将是纳吉和其新律师团队面临最大的挑战,因为将不再有上诉及缓刑。

联邦法院已择定9天,即8月15至19日,以及8月23至26日,聆审纳吉提出的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