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与4名希盟国会议员,各自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私人法案,为大马女性争取与大马男性同等的权益,尤其是确保外嫁公民的子女获得大马国籍。

下议院会议将在10月复会,阿莎丽娜等5名国会议员的私人法案,已呈给下议院秘书尼占麦丁(Nizam Mydin Bacha My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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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在志期9月15日的私人法案中,提议修正联邦宪法第二列表1(b)和1(c)条文,“父亲”一词后面,再补上“或母亲”一词。

阿莎丽娜目前是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事务遴选委员会(PSSC) 主席,她早前已辞去首相法律及人权事务特别顾问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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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同样提呈私人法案的国会议员是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公正党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以及行动党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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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不会自动拥有大马公民权。因此,外嫁公民必须经历一段漫长的申请程序,过程大约数年,而且没保证一定成功。

2020年12月,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及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大马籍母亲入禀高庭,入禀诉讼,争取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享有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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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在诉状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并要求法庭强制大马政府和属下机构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和大马大使馆,给海外出生的孩子发出公民权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护照。

2021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做出标杆性裁决,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

同年9月24日,内阁同意继续上诉,并暂缓执行高庭的判决,即外嫁公民子女自动享有大马公民权。

同年9月25日,“家庭前缘”挑战政府决定继续针对“外嫁公民子女获大马国籍案”上诉的理由。

今年8月5日,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推翻高庭裁决,即批准大马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提出的上诉,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家庭前缘”对上述裁决深表失望,并表明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