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就“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一事,深表失望,并表明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家庭前缘”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今日发表文告时说,大马妈妈们会坚持信念,认为大马政府有一天会公平对待大马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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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判决令人非常失望,更糟的是,我们和孩子们因这个延续性别歧视的联邦宪法诠释,而生活继续受到影响。这确实是一个挫折,但我们不会因此而退缩。

“我们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继续对我国司法制度抱有信心。我们坚信,我国政府终有一天会公平对待我们这些大马女子,而我们的孩子也跟大马男人的子女一样,有权利成为这里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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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说,就因母亲的性别,导致孩子们无法承袭大马妈妈的公民权,实在是“令人沮丧和太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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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孺被迫忍受长期的艰辛,包括陷入虐待的境地,而且面对不平等的基本权利。”

她说,既然政府早已承诺会在2022年7月修正联邦宪法里的公民权条件,现在就该兑现诺言,立即纠正这种对大马妈妈及孩子们不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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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呼吁政府遵守《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和《儿童权利公约》(CRC)下的国际责任。”

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及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母亲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吉隆坡高庭裁决,大马籍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也可以获得公民权,不过3名答辩人稍后提出上诉。

以法官拿督卡马鲁丁为首的三司在发表多数裁决时,批准大马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提出的上诉。

多数票来自卡马鲁丁和法官拿督阿兹莎,法官拿督南达巴兰则持异议。

卡马鲁丁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他指出,虽然高庭裁决援引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允许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并裁定第 1 (b)条款中 “父亲”字眼的诠释必须含括母亲。

但是,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及其第二附表的相关条款是清晰明确的,不能诠释为包括“母亲”。

“唯有国会才能改写宪法,法庭不能修改宪法。法庭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宪法。

“因此批准政府的上诉,无需支付堂费,而高庭的裁决则搁置。”

持异议的南达巴兰认为,联邦宪法第8(2)条款、第 14(1)(b)条款及相关条款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这暗示母亲的血统低于父亲的血统。

“这是对大马籍母亲的侮辱,也是对嫁给外国人的大马籍母亲的歧视。法庭诠释宪法理论旨在防止导致歧视的公民权谬论,因此(联邦宪法)要平衡地诠释,以防止对大马籍母亲的歧视。”

他也表明,6名大马籍母亲海外出生孩子获得公民权文件的现状维持不变,直至联邦法院处理她们的上诉。

至于不属于诉讼申请人之列的其他大马籍母亲,若她们已为海外出生的孩子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这些申请应该暂时冻结,而不应该直接驳回。

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代表3名答辩人,拿督古迪亚星则代表家庭前缘和6名大马籍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