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声称,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去年已“原则上”同意,撤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洗黑钱的的控辩协议。

依德鲁斯今日发文告表示,他被告知,汤米汤姆斯阅读了被告代表律师的信件后,还征求了在本案中受委为主控官的高级副检察司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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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悉,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研究(被告律师)这份陈情书之后,发出一封志期2019年11月19日的批示给高级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同时说明根据献议,他愿意考虑这次的陈情。”

依德鲁斯表示,他也被告知,哥巴斯里南在咨询时任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拉蒂花后,建议反贪会接受里扎律师提出的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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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得悉,汤米汤姆斯已经原则上同意这项献议。这使得双方开始进一步谈判,规划必要的(协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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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被告律师再次呈交陈情书,除了强化先前的建议,更承诺说,如果里扎无法履行所定下的协议条件,则控方可以重新控以原有的5项洗钱罪名。”

“我得悉汤米汤姆斯早前的立场后,也得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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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此事的副检察司们向我汇报后,我同意我前任的立场,并同意接受里扎的献议,但要求对方务必严格遵守条款和条件。”

汤米汤姆斯与反贪会近日来为里扎被控洗黑钱的的控辩协议,各执一词。

本月14日,吉隆坡地庭裁决被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洗黑钱的里扎获释,但不表示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假释)。

反贪会当天下午发表文告,解释政府在地庭撤销里扎控状的缘由,并称根据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政府可追回约4亿6530万令吉的资产。

反贪会还指出,这项协议“是经过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考虑并同意的决定”。

但汤米汤姆斯当晚随即反驳反贪会的声明,他说:“我在2个半月前辞职,当时没有任何撤销里扎的协议,说我同意这项决定是捏造及虚假的事情。”

2月28日,随着希盟政府倒台,汤米汤姆斯辞去总检察长一职。3月6日,国家元首正式任命联邦法院法官依德鲁斯为新任总检察长。

但现任反贪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峇基于本月15日坚称,下令撤销控状的是总检察署

他说:“一宗正在审讯的案件,最终决定都是来自副检察司,而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若没有得到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指示,是不会作出有关决定的。”

本月16日,汤米汤姆斯再度发表文告批评反贪会推卸责任,并详细列明案件的演进表。

他说,里扎的代表律师是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书面要求检讨刑事指控。

对此,汤米汤姆斯说,这份书面要求是寻常程序,没有恶意。

尽管如此,他说,他不曾批准这份请求,并将此信函交给哥巴斯里南去研究,再向总检察署建议回函方式。

“这封信交给了哥巴斯里南去研究,对方会向我建议回函方式。”

“在2020年2月28日,我辞去总检察长的职位。直到我辞职时,我都没收到哥巴斯里南的任何建议。因此,我没在辞职前对里扎的案件下任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