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批评反贪会,继续谎称他有份参与摆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洗黑钱案。

汤米汤姆斯今日发表文告时,详细列明案件的演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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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里扎是在2019年7月5日被总检察署提控,后来在5月14日,地庭裁决里扎获释,但不表示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假释)。

“在这种情况下,反贪会其实清楚文告的最后一段落‘控方和辩方透过各自代表在法庭达致协议,这是经过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考虑并同意的决定’,明显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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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志期5月14日的文告,标题为“法庭判里扎假释,政府将追回1亿零730万美元(约4亿5000万令吉)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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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于5月14日傍晚,纠正反贪会的假文告后,反贪会回应时表明他们站稳第一份文告的立场。这简直让人震惊,因为即使纠正事实,反贪会还继续撒谎。

“这毫无诚信,貌似把虚构的事情说得有凭有据,换言之,他们是在说,这一切都是我在2020年2月28日当天或之前,就决定撤销对里扎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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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庭是在事情的2个半月后,才执行我的决定,而不是在最早的时间点,即今年3月12日。”

他说,他在2019年7月5日出任总检察长后,总检察署才根据其指示,提控里扎。

他补充,除此之外的决定,就是委任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Datuk Seri Gopal Sri Ram)领导检控团,接着就是把案件交给哥巴斯里南和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

在2019年11月18日,里扎的代表律师书面要求检讨刑事指控。

对此,汤米汤姆斯说,这份书面要求是寻常程序,没有恶意。

尽管如此,他说,他不曾批准这份请求,并将此信函交给哥巴斯里南去研究,再向总检察署建议回函方式。

“这封信交给了哥巴斯里南去研究,对方会向我建议回函方式。

“在2020年2月28日,我辞去总检察长的职位。直到我辞职那时,我都没收到哥巴斯里南的任何建议。因此,我没在辞职前对里扎的案件下任何决定。

“承审的地庭法官为端阿兹曼阿末(Tuan Azman Ahmad),但案件于2020年3月12日过堂前,副检察司已申请新日期,好让总检察署对里扎的申请作出决定。

“根据媒体报导,副检察司的要求是,让新任总检察长有时间去检讨辩方申请。毫无疑问,案件延后至4月2日。”

他说,最终,案件定于5月14日过堂,地庭也判里扎假释。

他说,截至4月2日,控方都还没作出任何决定。

“我(当时)已经辞职一个多月了。由此可见,释放里扎的决定,是在4月2日至5月14日之间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