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败诉,即日起入狱服刑!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宣读判词时表示,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之前是正确裁定纳吉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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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最终上诉,维持高庭裁决,即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裁决。

东姑麦文表示,辩方无法提呈新论点,即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新的事实或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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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说,法院给予辩方足够的机会提呈口头陈词,但辩方却拒绝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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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也宣判对纳吉发出拘捕令,纳吉随后被警员带往监狱服刑。

历时4年的审讯,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终于有了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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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于2020年7月的高庭裁决中,被判滥权并涉及挪用和洗黑钱高达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并处以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之后,上诉庭于2021年12月维持原判。纳吉律师团后来于今年4月25日,入禀上诉申请书。

纳吉希望从新证据中,证明现任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当初在承审SRC国际案件时涉及利益冲突,所以案件需重审。

纳兹兰是在高庭聆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案件的法官,他于2020年7月裁定纳吉有罪。随后,他于2022年2月调任至上诉庭。

纳吉律师团队于6月7日入禀法庭提呈新证据,声称纳兹兰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案件有利益冲突,因为马来亚银行发出贷款予1MDB时,纳兹兰曾担任该银行的法律顾问,因此有必要重审此案。

不过,纳吉在SRC国际最终上诉案屡屡受挫,包括不获准审讯展延“3至4个月”、驳回呈新证据的申请、五司不准郑宝德退出审讯、不准再展延一天聆审“要求东姑麦文退审”的申请、以及驳回“要求东姑麦文退审”的申请。

按原定日期,联邦法院择定这9天,即8月15至19日,以及8月23至26日,聆审纳吉提出的上诉申请。

此案控方代表是拿督西淡巴兰(Sithambaram)副检察司,而纳吉的辩护律师团则由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领衔。

负责审理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P Nallini)、拿督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