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指出,在宗教自由原则下,非穆斯林有权利使用任何字眼包括“阿拉”来称呼他们的上苍。

也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的他召开记者会说,基于上述原则,他才会在“砂州基督教徒吉尔起诉政府没收她印有阿拉字眼的光碟案”中,提呈宣誓书,提供他针对阿拉字眼课题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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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指责他与数名友人在宣誓书中提供意见,导致法庭宣判吉尔胜诉,完全是要他当代罪羔羊。

“我提呈宣誓书,不代表马来社会或穆斯林。我是在吉尔代表律师的要求下,提呈宣誓书,根据宪法表达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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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案的裁决是法庭宣判的,因此我不知道为何达基尤丁会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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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阿兹也质问达基尤丁,为何不针对吉尔案,批评高庭法官的判决,而是将矛头指向行动党,因为行动党跟此案完全没关系。

“我是以个人名义发表意见,不涉及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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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明,他在宣誓书给予的意见,是根据宪法阐明的“宗教自由”原则。

“我所知道的是,吉尔所拥有的印有阿拉字眼圣经,是她个人用途,而且是在砂拉越使用,没有用以宣扬基督教。”

“根据宪法,我们不能够限制任何人履行他们的宗教教义。他们要怎样称呼他们的‘神’,是他们的自由,我们是谁?能够指示他人如何称呼神?这就是问题所在。”

在早前,政府撤回吉尔案,挑战高庭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再次引起阿拉字眼课题的争议。

达基尤丁之后在视频后炮轰阿都阿兹、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谢瑞詹(本名Syahredzan Johan)、选举委员会(SPR)副主席阿兹米沙隆等人,提呈宣誓书支持吉尔。

他说,上述人士提呈宣誓书的举动,被质疑是否违反国家宗教理事会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