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高庭将于11月4日,宣判是否将政府没收的各种奢侈品,归还给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妻子拿汀斯里罗丝玛。

这些奢侈品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查案官从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旗下一间物业充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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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是在总检察署、纳吉与罗丝玛的代表律师陈词后,择定上述宣判日期。

控方要求没收于2018年5月17日,从一间公寓单位查封到的2435件珠宝首饰、7件腕表、29个手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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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代表律师塔妮雅(Tania Scivetti)陈词时说,那7件腕表属于礼物,跟1MDB的资金毫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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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查案官符威敏(译音,Foo Wei Min)的宣誓书内容可以证明,有些被查封的腕表属于礼物。

“因此,主控官副检察司不能声称这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防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56(1)条文执法,同时不能申请驳回腕表的民事没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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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前,主控官哈里斯(Harris Ong Mohd Jeffery Ong)副检察司指出,纳吉和罗丝玛作为被没收财产的第三方,没有满足反洗黑钱及防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61条文的条件。

另外,黎巴嫩珠宝商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David Gurupatham)告诉法庭,总检察署已接受罗丝玛撤销索回一只价值22万美元(约96万6240令吉)的白金钻石手镯的申请。

大卫接着说,总检察署满意解释,即这个白金钻石手镯属于黎巴嫩珠宝商的财产,因此已指示从国家银行保险库里,归还给其当事人。

“因此,我们也撤销申索。”

这只白金钻石手镯,是警方于2018年5月,搜查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拥有的柏威年公寓单位时,所搜获的各种物品之一。

罗丝玛和黎巴嫩珠宝商,在政府申请充公被指与1MDB资金有关的资产案件中,以第三方身分,申索一只总值22万美元的白金钻石手镯。

不过,今年6月8日,罗丝玛代表律师阿扎慕丁向法庭说,有关手镯目前存放在国家银行保险库里,而其当事人不想继续申索手镯。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最终上诉,维持他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名成立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即时收监。

联邦法院也宣判对纳吉发出拘捕令,纳吉随后被警员带往加影监狱服刑。

至于罗丝玛,高庭9月1日裁决她在总额12亿5000万的砂州乡区学校太阳能弊案中,所有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入狱刑期共10年与罚款9亿7000万令吉。

尽管罗丝玛3项控罪皆成立,但她仍有2次的上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