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大马银行(Ambank)支票处理中心高级经理巴鲁希山(Badrul Hisam Mohamad)透露,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期间,共开出38张支票,总值840万5850令吉。

他今日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供证时证实,所有支票都有纳吉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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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核实,纳吉在2011年8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开出了7张支票,总值213万500令吉。

其中,雪州巫统获得志期9月21日的80万令吉支票,以及志期11月30日的100万令吉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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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票的收款人分别是Khairuddin Mahmud(3万令吉)、Semarak Konsortium Satu Sdn Bhd(24万500令吉)、Zaleha Kamid(5000令吉)、Norhayati Abdullah(5000令吉)、Gading Emas Management Services(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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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鲁希山也核实了另外于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开出的18张支票,总值为498万5600令吉。

收款人分别是前土地及合作社发展部长卡西达(10万令吉)、前人力资源部长里察烈(10万令吉)、纳吉前政治秘书王乃志(3万2600令吉)、雪州巫统(210万令吉)、巫统北根区部(14万令吉)、敦拉萨镇国阵(20万令吉)、巫统马樟区部(40万令吉)、商人丹斯里林顺平(1百万令吉)、KL Media House Sdn Bhd(36万令吉),以及Two One Holidays Malaysia Sdn Bhd(17万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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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收款人是Fanisa Consultancy And Services(9万5000令吉)、Azmi Mohamad Noor(3万令吉)、Ahmad Kamaruzaman Baria(5万令吉)、Norizan Kasbi(10万令吉),以及Ruslan Kassim(10万令吉)。

纳吉的代表律师旺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在盘问时强调,这38张支票显示,纳吉所有费用并非用于购买奢侈品。

旺艾祖丁:你是否同意,这些支票大部分是发给个人,甚至是政治团体如北根巫统、巫统妇女组等?

巴鲁希山:是的。

旺艾祖丁:你也是否同意,你所看到的这些支票,没有一张是为了支付奢侈精品店而发出的?

巴鲁希山: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