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律师公会批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两次临时撤换律师,来拖延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审讯。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Karen Cheah Yee Lynn)今日发文告称,对纳吉的案件在联邦法院所出现一连串事态发展,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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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任何企图声称纳吉是此案受害者的论述,都是“极度胡闹的”。

文告毫不讳言地批评,纳吉在SRC上诉案的“疯狂行径”,已是滥用司法,并足以司法制度声名狼藉。这包括多次试图展延审讯、让律师申请退出辩护被拒后就拒绝陈词,以及突然解雇“再益依布拉欣、苏夫兰、廖德发与伙伴律师楼”为他在此案的事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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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察,纳吉今日再次突然解雇其律师团队,这已是他第二次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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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也说,是纳吉自己这么迟才决定撤换律师。

“因此,他声称自己处于的所谓的不公正,如果有的话,肯定是他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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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纳吉期待的公平审讯,事实上一直都得到满足。

“显然的,(纳吉)两次撤换律师团都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无论是临近审讯日,或是在联邦法院审讯期间。相关的审讯日期不但是提前就确定了的,而且还公诸于众。”

谢依琳也在文告中,以不点名的方式指有些律师在此案中表现“不专业”。

“通过这种不道德的手段以试图破坏司法制度,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扭曲,以及滥用法庭程序。”

“涉及此类行为的辩护律师不专业,将面临纪律行动。”

她强调,律师公会期盼所有律师维护法律专业的尊严,并遵守1978年司法专业(实现和规范)条例(LPPER)规定的最高专业标准。

文告指出,纳吉有权以任何理由委任新律师,但就要冒著法庭不一定批准展延审讯的风险,因为新律师必须在先前就已定下的日期继续审讯。

“同样的,客户若要解雇代表他的律师,也受制于法庭是否批准退出。简单来说,这不是自动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