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检控局决定不提控巫裔女网红西蒂努拉米拉(Siti Nuramira Abdullah),以免她在两个不同的法庭面控。

马新社报导,该局伊斯兰法首席检控官今日发文告说,他们是根据伊斯兰法行政法令(联邦直辖区)第58(2)条文,以及伊斯兰法刑事程序法令(联邦直辖区)第181条文,议决不继续提控这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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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提控已于7月13日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在民事法庭提出,从司法行政角度的公众利益而言,应避免出于同样目的,也就是为所犯下的罪行接受惩处,而在两个不同的法庭提控被告。”

“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的刑罚更重,符合伊斯兰法在刑事行政中所强调的教育宗旨,希望能够将被告导向伊斯兰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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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提到,本案已在7月13日根据对西蒂努拉米拉所展开的初步调查进行登记,以及定于7月14日首度提堂,但展延至明日(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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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隆坡地庭被控引发穆斯林群体不和谐气氛的西蒂努拉米拉,昨日甫获保外,接着就遭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执法人员逮捕。

她原应今日被控上隆市伊斯兰刑事高庭,但却在昨晚获宗教局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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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西蒂努拉米拉和其男友亚历山大(V. Alexander Navin)通过众筹,个别缴付2万令吉的保释金。

7月13日,西蒂努拉米拉在隆市地庭所面对的控状指出,她已承认本身是一名穆斯林,以及随后在台上演出时脱下头巾和马来装,此举已在穆斯林之间引发宗教上的不和谐气氛。

她被指于2022年6月4日傍晚6时,在敦依斯迈花园的Crack House喜剧俱乐部餐馆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

西蒂努拉米拉不认罪。

亚历山大也于同一天,在八打灵再也地庭否认2项发布低俗视频的罪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