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数个民权组织批评,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在被控侮辱伊斯兰的巫裔女网红西蒂努拉米拉(Siti Nuramira Abdullah)交保获释后,随即再将其逮捕的行为实则是“政治迫害”。

该些组织批评Jawi的行为太过分,且当局打算明日或后天在伊斯兰法庭展开提控程序之举,形同“双重起诉”(double jeopar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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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联合文告的组织包括伊斯兰姐妹组织(SIS)、人民之声(SUARAM)以及马来西亚普世穆斯林组织(KMU)。

“SIS认为,Jawi援引的1997年伊斯兰刑事法(联邦直辖区)第7条文(侮辱或藐视伊斯兰罪名),本质上与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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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项法律都属与亵渎有关的法律,且禁止批评宗教。尽管1997年伊斯兰刑事法(联邦直辖区)第7条文仅涵盖伊斯兰,但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也涵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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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涵盖以宗教之名引起不和谐、敌意或仇恨的情绪的罪行。

他们认为,Jawi和总检察署都隶属联邦政府的单位,但双方却没有良好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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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一步重申,这是在浪费纳税者的钱,因为这两个机构都是联邦政府管理的,而当局是向使用纳税人缴付的税款,拨款给这两个机构。”

“Jawi强行逮捕的行为也太过分,他们竟出动8名执法人员来逮捕一名涉嫌非暴力罪行的非暴力人士。我国有一些政治人物,即便犯下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罪行,也没有受到关注,或是被8名警员逮捕。”

“Jawi应将这些人力资源用在其他更需要关注的领域,如帮助面对财务或非财务问题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