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仑解释,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中所阐明的反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不会处理任何仲裁庭案件。

她今日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说,有关行政官只会负责处理宣导工作及官僚层面的政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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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在拟法案时,我们不是单独行事,法案经过总检察署的审查,而他们也考虑到行政上的问题,这不同于仲裁庭,只是单纯的行政事务。”

“行政官将会制定有关性骚扰运动的政策、指南及宣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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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娜哈仑是针对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反对由妇女部秘书长出任反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一事,这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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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早前在辩论时直言,委任单一人选出任反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或可能会引起司法诉讼,世界上没有一个推行反性骚扰法令的地方会这么做。

她认为,妇女部应该设立委员会,同时扩大部长的权力,让部长有权修改该法案的第24及25条文,即制定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的委任与权限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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