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阵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反对,在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下,仅委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秘书长为反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

她直言,委任单一人选出任上述职务或可能会引起司法诉讼,世界上没有一个推行反性骚扰法令的地方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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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无法接受的,怎么可以让一个人,也就是秘书长受委为仲裁庭行政官?”

“为何让秘书长成为性骚扰案件的道德警察?这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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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是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法案二读辩论时,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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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支持这项法案的落实,惟当中有些地方必须修改,包括效仿2011年儿童法令,设立委员会,同时扩大部长的权力,让部长有权修改该法案的第24及25条文,即制定性骚扰仲裁庭行政官的委任与权限范畴。

“这会更好,更恰当,这些都应该交给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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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扩大部长的权力,特别是修改法案第24及25条文,因为基于受害者害怕,我担心不只会引发更多暴力及性骚扰事件,还会造成精神暴力,因为一些机构予人执法不公的印象。”

妇女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仑昨日在国会提呈反性骚扰法案二读时指出,法案将赋权给反性骚扰仲裁庭作出裁决,包括谕令被告向起诉人道歉。

仲裁庭可以发出谕令,要求被告支付不超过 25万令吉的损害赔偿金,以弥补性骚扰受害者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她也说,仲裁庭下达的任何裁决都被视为谕令,不遵守仲裁庭的裁决可能会受到刑事对付。

她补充,法案也规定,仲裁庭的所有审讯都应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