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新山高庭改判8名少年夜骑蚊型脚车遇车祸案女司机沈可婷罪名成立,即日起入狱服刑,对此公正党柔佛州署理主席潘伟斯质疑,为何沈可婷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待遇天差地别。

潘伟斯发表文告指出,纳吉面对更多控状,且已被高庭宣判有罪,直至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纳吉依然没有入狱,而是到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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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反观沈可婷要立即入狱,让普罗大众感到有双重标准。

他表示,沈可婷还可以向上诉庭申请准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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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让我深感心痛的是,为何该法官拒绝了被告律师的暂缓行刑以及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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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被告在被定罪之后,虽可即时入狱,但为了确保司法正义,法律给予被告做出暂缓刑罚以待上诉及保释的权利。”

“这是避免让被告在上诉得直之前会无辜受罚。行使暂缓与否,权力皆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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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某些罪行如谋杀和绑架不能获准保释,因为这类罪犯在外将会严重威胁大众的安全,但我认为沈可婷的行为不会危害大众,且没有潜逃的可能性,重犯的可能也非常低。

“因此,法官应当考量这些主要因素,并且允许被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