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8名少年夜骑蚊型脚车遇车祸案的被告沈可婷罪名成立,马华法律事务局主任拿督郑贝川律师表示,马华将为沈可婷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协助她上诉,确保她获得公平公正的裁决。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项裁决对沈可婷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而马华将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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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可婷在两次推事庭上,证明她并无疏忽驾驶,并已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并会尽一切努力协助她上诉。”

他说,这是一宗发生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非常不幸的案件,一群骑着蚊型脚车的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时,被沈可婷的车子撞及,导致8人死亡。沈可婷也因此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们死亡)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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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这件案件早在2019年10月28日,由新山推事庭判定沈可婷无罪释放。不过,当时以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为首的控方不满裁决,而在同年11月10日入禀法庭上诉,寻求推翻沈可婷无罪释放的裁决,然而2021年10月10,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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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不满第二次的裁决,在2021年10月12日入禀高庭。而这次高庭不仅推翻两次推事庭庭的裁决,还不给予保释,即时执行坐牢6年,罚款6000令吉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