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日讯)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说,由于9月9日的国家元首诞辰日,及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公共假期,都是落在星期六,因此没有补假。
不过,有关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宣布9月4日(周一)为特别假期,三苏丁则指,政府是援引1951假期法令第8条文作出宣布,所以私人界必须遵从。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三苏丁说,根据法律规定,若公假落在星期六,即周休(Off Day),雇员是将无法享有补假。
“但如果公假是在星期日,即周假(Rest Day),那么雇员就能在隔天,享有一天的补假。”
他也说,那么按照劳工法令的补假条规,9月11日及18日是没有补假的。
“这是劳工法令的规定,如教育部早前宣布一样,9月11日及18日不是学校补假,这两天也不是雇员补假。”
另外,他说,若9月4日(星期一)是雇员周假日,雇主必须依照1955年雇佣法令60D(1)条文、沙巴劳工条例第103(1)条文以及砂拉越劳工条例第104(1)条文,在休息日后的工作日,让雇员享有有薪公共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