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森美兰前州务大臣阿米努丁说,森州行政议会昨日的声明对严端端姑慕力兹不公平,且有忤逆成分,因此要求执法当局对付涉及的行政议员。
阿米努丁昨晚发表文告说,根据行政议会所发布的“废黜文件”,即一份据称于今年4月19日发出,并声称由四大酋长(Undang Yang Empat)签署的公告,曾在他担任州务大臣期间提呈给他。
“4月20日,有关公告文件提呈给我,要求我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签署。”
“我拒绝签署有关文件,原因已于当时公开说明。
“我强调,州政府无法接受及承认涉及有关公告事务,因为涉及有关公告事务的莫哈末慕巴拉,已经不再是双溪乌绒(Sungai Ujong)酋长。”
阿米努丁声称,他在任期间,从未进行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1)条文要求的全面及完整调查。
他说,柔河酋长在7月17日的支持宣誓书中声称,有关调查于2026年3月5日在双溪乌绒酋长府举行的会议上进行,此说法并不属实。
“从来没有任何指控被提呈给端姑慕力兹。陛下也从未获得机会回应任何指控,这严重违反了基本公正原则。”
与此同时,阿米努丁也质疑州政府对有关公告地位的立场出现变化。
他说,州政府于9月9日公开表示,有关公告文件不符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所规定的程序及手续,并形容该公告不合法、违宪且无法执行。
“然而,仅仅7天后,同一个州政府的行政议员却决定,有关公告已经完成所有程序并正式生效,这种立场转变令人难以理解。”
他强调,根据《森美兰州宪法》,州行政议员无权针对端姑慕力兹的地位作出任何决定。
阿米努丁说,9月13日召开的公正与酋长理事会(Dewan Keadilan dan Undang)于9月14日作出的决定,也强调有关公告不合法,并自始无效。
“该决定也强调,端姑慕力兹是唯一的森美兰最高统治者,有关决定已传达给州务大臣、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
阿米努丁说,行政议会所发布公告,声称是在州务大臣于8月3日签署文件后,才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完成相关程序。
“然而,同一份宣布也称,继任者已于4月19日根据第11条文选出。只要有关职位仍有人在任,就不能选出继任者。
“我不承认昨日的宣布。我重申,端姑慕力兹是森美兰最高统治者。”
“州行政议员作出有关宣布的行为,是对端姑慕里兹的不敬及违逆行为。我促请当局对所有涉及此事的州行政议员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