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7日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表示,他对联邦政府撤回“阿拉字眼案”上诉案一事,感到遗憾。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此案涉及公共利益,和穆斯林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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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应该通过法庭上适当的法律程序来决定。”

“如果上诉后,法院的判决仍不利于政府的话,那政府可以修正法律执行指令,以确保能维持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关系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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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也曾是前首相和前内政部长,他说,希盟执政时,内政部的立场是,案件必须根据正当司法程序,由法院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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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时主要的论述之一是,发布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宗教印刷物,可能会引起穆斯林的焦虑,以及威胁到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

他指出,提出上诉也符合柔佛和雪兰莪州苏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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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得,国家元首是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领袖,而马来统治者也是各自州属的伊斯兰领袖。”

“政府必须尊重马来统治者在此事件上的意见。”

稍早前,法庭文件显示,政府是在4月18日向上诉法庭提交停止上诉通知书。

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批准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审核,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当时,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裁决,马兰诺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