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纳苏迪安说,该部正审查和更新一项更全面的指令,以处理在宗教印刷物上使用“阿拉”(Allah)和其他3个字眼的问题。

涉及的字眼还包括“baitullah”(真主之家)、“solat”(祈祷)和“kaabah”(伊斯兰麦加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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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必须提出审查是符合我国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社区的利益,以及未来能更有效地监督和控制违法的出版材料。

他是今日在出席移民局的卓越服务奖颁奖和开斋节开放门户活动后,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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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联邦政府撤回“阿拉字眼案”上诉案,是由于相关裁决基于民事和行政角度,而“阿拉”字眼的使用,最终必须依据1986年的内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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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明,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是根据民事和行政方式,即关于充公光碟方面,而不是基于神学(teologi)角度,或涉及“阿拉”字眼的使用。

“这是因为法庭本身的功能,不适合用于决定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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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有鉴于此,政府才决定不继续上诉。

“政府不继续上诉是基于个案,不影响目前正在法庭诉讼中的每个案件。”

稍早前,法庭文件显示,政府是在4月18日向上诉法庭提交停止上诉通知书。

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批准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审核,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当时,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裁决,马兰诺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