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基督徒宗教刊物获准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仅限砂拉越州。

马新社报导,他指出,在此案败诉的大马政府和内政部,早前针对上述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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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特别针对砂拉越的情况......并不适用于如马六甲、槟州或雪州......必须理解。”

他今日在冬牙峇株出席一项开斋节餐会时,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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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和大马政府昨天撤回上诉申请,以维持吉隆坡高庭宣判基督教徒有权基于教育用途,而在宗教印刷物使用“阿拉”等4个字眼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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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在4月18日提呈撤回上诉的通知书指出,两名上诉者无意继续进行在2021年3月12日提出的上诉,并在不谕令堂费的情况下终止在上诉庭的所有上诉程序。

来自砂拉越马兰诺族的基督教徒吉尔艾尔兰挑战政府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高庭在2021年3月10日批准她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和另外3个字眼,作为宗教教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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