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巫统最高理事会议决大选必须在今年举行,行动党谴责巫统傲慢、不尊重《联邦宪法》且有违国家元首在解散国会事宜上所赋予的斟酌权。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今早发文告,谴责由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代表巫统最高理事会,于9月30日发表的媒体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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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说,巫统文告第一段如是指出:“必须在近期解散国会,以便第15届全国大选能在今年内举行。根据这项决定,首相将向国家元首提呈解散的日期,而这符合联邦宪法第40(1)条文。”

他指出,从有关文告关键词,即必须在近期解散国会,以及大选在今年剩下3个月时间内举行,巫统最高理事会似乎向国家元首设下前提条件,且没有考虑到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必须和第40(2)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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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联邦宪法第40(2)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具有以下斟酌权。国家元首可依照本身斟酌权执行以下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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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委任一名首相;

(b) 拒绝依建议解散国会;

(c) 要求召开统治者会议,以讨论关乎统治者之特权、地位、荣誉与尊严之事务,或本宪法所阐明之特定事务。

陆兆福表示,联邦宪法第40(2)(b)条文清楚阐明,国家元首被赋予拥有拒绝依建议解散国会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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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首相觐见国家元首及在获得御准(解散国会)之前,就如此对外宣示有关解散国会事宜,这在我国历史从未发生!”

“这岂不是一项背叛国家元首的行为?”

陆兆福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的原则和条款,行动党将全面遵从国家元首在解散国会事宜上的决定。

“行动党深信国家元首陛下将会行使其判断和智慧,依人民和国家利益做出最佳决定。”

陆兆福也说,行动党必须提醒巫统,他们目前只有38位国会下议院议员,在国会222位议员中只占了17%。

“巫统不能被放纵和恣意妄为,仿佛他们今天还是国会里的最大占多数政党。”

巫统总秘书阿末马斯兰昨晚发文告宣布,巫统最高理事会议决必须在近期内解散国会,以便在今年举行全国大选。

他说,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将觐见国家元首,提呈解散国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