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雪兰莪苏丹沙拉弗丁说,皇家特赦不能随意使用,而是必须依据法律和程序处理。

苏丹沙拉弗丁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人民必须了解,赦免程序是要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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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支持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御词,即不能为了特定人士的利益,而随意行使特赦权力。”

苏丹沙拉弗丁坦言,最近有一直关注与我国司法制度相关的议题发展趋势,并呼吁人民要经常尊崇法治和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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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苏丹沙拉弗丁强调,宪法阐明,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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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人民,不论身份、职位、种族和血统,大家面对相同的法律。”

苏丹沙拉弗丁说,各造有责任维护司法机构的名誉,同时也提醒政府,要时时刻刻尊崇司法独立,避免试图影响或干涉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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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苏丹沙拉弗丁也批评那些在毫无理据的情况下,胡乱指控司法机构的行为。

“任何毫无理据的指控,只会引来外界对司法独立有负面印象,而且必然腐蚀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本月5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指出,伊斯兰的伸张正义原则,不容许包庇或任何赦免任何犯错者。

陛下说,在相同原则下,不容许任何人遭受不公义的对待,包括弱势群体。

“阿拉的训示阐明伊斯兰的正义原则,只要有人犯错,不管对方是自己、亲友、家人甚至父母亲,都不能给予任何优待或特权或赦免。”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败诉,并从8月23起入狱服刑。

不过,纳吉已在本月2日援引联邦宪法第42条款寻求特赦,即从联邦法院下判当日算起的14天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