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促请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重新检讨保留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国会议员资格的决定。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在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中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纳吉,已失去作为北根国会议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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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该条文并未阐明如果某位国会议员申请特赦或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检讨,其国会议员资格就不会被取消。

他说,第48(1)(e)条文提及丧失国会议员的条件,包括被法庭宣判罪名成立、被判监禁超过一年、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以及没有获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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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纳吉已于8月23日,被联邦法院判处12年监禁,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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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今日,纳吉尚未获得特赦。”

哈山卡林表示,尽管纳吉向国家元首提出特赦申请,但尚未听闻任何王室赦免程序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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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国家元首须在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建议下,才能特赦纳吉。

“从法令的角度来看,联邦法院维持纳吉的上诉判决,未对纳吉暂缓服刑(stay of execution)。”

“这意味着,丧失国会议员的条件,纳吉全都有了。令人奇怪和疑惑的是,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却宣布,纳吉仍是北根国会议员。”

今日稍早时,阿兹哈重申,鉴于纳吉已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及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检讨,因此国会不会取消纳吉国会议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