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国家元首端姑阿都拉阐明,在伊斯兰的伸张正义原则,不容许包庇或任何赦免任何犯错者。

根据《Astro Awani》报导,陛下今日在为彭亨州的新伊斯兰法庭大厦开幕典礼上致词说,在相同原则下,不容许任何人遭受不公义的对待,包括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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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的训示阐明伊斯兰的正义原则,只要有人犯错,不管对方是自己、亲友、家人甚至父母亲,都不能给予任何优待或特权或赦免。”

陛下强调,法律只有一个原则、语言、判决,而这个原则应用在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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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引述伊斯兰的事迹,指先知穆罕默德也曾明言:为了上苍,如果法蒂玛莫哈末(先知的妻子)犯了偷盗罪,我会砍掉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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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舞弊案终极上诉,被判罪成入狱12年,他已经在上周五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