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后,今日也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院检视在8月23日作出的判决。

纳吉是通过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师楼入禀法院,申请司法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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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证实,纳吉已在上周五(2日)援引联邦宪法第42条款寻求特赦,即从联邦法院下判当日算起的14天内提出申请。

他说,纳吉目前仍然是巫统北根区国会议员,直至寻求特赦结果出炉再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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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SRC国际公司案的最终上诉,维持高庭原判,即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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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宣读判词后,当场收押纳吉,并将其送往雪州加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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