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庭周四裁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在太阳能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全部罪名成立。

马新社报导,法官莫哈末再尼说,控方成功举证且排除合理疑点,因此裁定罗丝玛在这起总额12亿5000万的弊案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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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70岁的罗丝玛被控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罗丝玛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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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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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18日,罗丝玛因3项罪控皆表罪成立而被谕令出庭自辩,辩方一共传召2名证人。

除了是以辩方第一证人答辩的罗丝玛,另一人证则是马来西亚第一夫人(FLOM)前主任拿督斯里西蒂阿兹莎供证,辩方则于2月23日完成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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