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Zenith建筑集团前董事依布拉欣(Ibrahim Sahari)说,他不知道到底贿赂金是否已交到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手里。

依布拉欣今日为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海底隧道计划贪污案出庭供证时说,他的前同事,即Zenith建筑集团高级执行董事拿督扎鲁阿末(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是在他于2018年从反贪会获释后,提到所谓的贿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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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扎鲁阿末)没告诉我‘行贿’了多少次,或他们是怎样给(钱)的。”

依布拉欣说,扎鲁阿末曾要求他和前财政经理阿兹里(Azli Adam),利用“假冒”的Zenith建筑集团发票和代金券来付款(给Sinar Bina Consultancy Services公司、Bintang Ria Engineering公司、JKM Konsortium有限公司、以及Jurutera Konsult Maju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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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了避免与稽查师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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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阿兹里出庭供证时说,扎鲁阿末曾承认为了海底隧道计划,而贿赂林冠英。

依布拉欣接受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询问时,表明不曾亲眼见到所谓的“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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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宾星:你可知道,伪造文件是一项刑事罪?

依布拉欣:知道。

哥宾星:你知道扎鲁阿末的行为是错的,但你没阻止他?

依布拉欣:是的。

接着,哥宾星指责依布拉欣、连同阿兹里和扎鲁阿末一起伪造证据。

对此,依布拉欣否认,直言:“我只是按照扎鲁阿末的吩咐行事。”

另外,此案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告知法庭,指扎鲁阿末能出席下一次的审讯。

哥宾星则回应:“我们(律师)已做好准备盘问他。”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祖拉(Azura Alwi),案件定在7月25日至27日续审。

新闻背景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阿末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