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涉及的海底隧道贪污案控方关键证人拿督扎鲁今日在庭上揭露,他把20万令吉的贿款交给林冠英。

他指出,这笔资金是为了“履行”他于2011年的承诺,即槟州海底隧道及3条道路工程日后盈利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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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20万令吉现金分别于2013年8月及2014年1月期间给付。

“就如我之前所说,林冠英没向我索取任何金钱,但我试图履行我的承诺,即他(林冠英)在2011年3月要求获得10%的净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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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也是槟州海底隧道工程承包商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的高级执行董事,他续说,时任槟州首长的林冠英在行政会议上对相关工程有最终的话语权,而他公司最终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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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指出,他分别两次都在乔治市光大槟州首长办公室与林冠英会面,将10%盈利的现金放在信封中,交给林冠英。

他也在供证时说,他对林冠英要求工程10%的盈利作为换取中标的条件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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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第一次的会面是于2013年开斋节前,他获得与林冠英会面的机会,向后者汇报工程进展。

“之后我准备了10万令吉放在A4大小的信封,之后收在我的电脑包中。”

“我们在林冠英办公室一轮的商讨后,我拿出那装有现金的信封交给林冠英。”

扎鲁指出,他并未向林冠英透露信封中的金额,仅告诉后者:“先生,这是给你的。”

“他在接过信封时一直微笑。”

扎鲁在供证时,形容怎么把现金交给林冠英。

他续说,第二次的会面是于2014年农历新年期间,他再次与林冠英会面,之后将10万令吉的信封交给林冠英。

“我在交信封给林冠英时,他立刻接过。同时,他也从未询及信封内容,也没有拒绝。”

“他在接过信封后似乎非常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