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表明,他绝不会批准“撤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洗黑钱案”,因为撤销控状对里扎而言简直是“甜心交易”(sweetheart deal)。

汤米汤姆斯是从2018年6月至今年2月底担任总检察长,他今日发表文告时说,由于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Idrus Harun)昨日在声明中,多次提及他名字,因此他不得不再次说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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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依德鲁斯哈伦声称,汤米汤姆斯在去年已“原则上”同意,撤销里扎被控洗黑钱的控辩协议。

依德鲁斯哈伦声称他被告知,汤米汤姆斯阅读了被告代表律师的信件后,还征求了在本案中受委为主控官的高级副检察司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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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汤米汤姆斯驳斥依德鲁斯哈伦说法,并指他不曾同意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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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依德鲁斯哈伦特别强调是我‘原则上’同意,那么我想藉此说明,我永远不会批准这项协议。

“若我批准了,我会彻底失去全民眼中的信誉、背叛了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和希盟政府对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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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说,我国无论如何都会从美国司法部拿回资金或资产。

“除了美国司法部查封的资产,里扎没献议偿还。这笔1亿零800万美元(约4亿5000万令吉)怎样都会从美国司法部,回到马来西亚。因此,资金拿得回,也不是里扎的功劳。再说,这些钱都不是他的。

“因此,这对里扎而言是‘甜心交易’,但对大马而言太糟糕了。”

汤米汤姆斯也质疑,为何控方在里扎兑现协议条款前,就寻求DNAA(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假释)。

“里扎假释的时间点也很奇怪。在审讯阶段的民事和刑事诉讼,若在彻底处理好协议前,就取消审讯,这会造成原告或控方会损失。这是很基本的。

“因此,我们要质疑的是,为何这么早就让里扎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