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香港泛民主派多名核心人物因为去年6月4日参加未经官方批准的“六四”烛光晚会,周三被法院判处入狱4至10个月不等。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去年警方以防疫理由,禁止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举办年度“六四”晚会,但当晚仍有大批泛民人士到维多利亚公园出席集会,其后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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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院上周审讯案件,12名被告各自承认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官胡雅文表示,幸好当天并无发生暴力, 但被告明显漠视另一个社区严重风险,他们看轻公共卫生危机,并不关注其他香港人的健康及安全,错误及傲慢地认为自己的目的,比起保护社区重要,而不少被告广受公众认识,他们并不知道参与的公众是否和平,事件并无引起疫情爆发,并无减轻被告的罪责,认为要判处即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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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到,集会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并非绝对,是受公众安全及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所限,而公众卫生危机亦包括在内,指出限制社交距离的措施,是要保护社区,违反及呼吁他人违反相关措施很严重,要判处具阻吓性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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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香港电台报导,法院今天判处各人入狱4至10个月不等,他们是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郭永健、赵恩来、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杨森、张文光、麦海华和梁国华,但后3人获得缓刑。

何俊仁、尹兆坚、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张文光及杨森都是前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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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亚太区主管亚米妮·米什拉(Yamini Mishra)批评这次判刑是“对表达、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又一次令人发指的攻击”,但历年烛光晚会的组织者支联会恐将要面对更恶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