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3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2019年参加未经官方批准的反《禁蒙面法》游行,以及违反《禁蒙面法》,周二(13日)被法庭判监4个月。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控罪指黄之锋于2019年10月5日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期间还使用了可能阻止辨识身分的蒙面物品,违反《禁蒙面法》;同案被控的还有社运人士古思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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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周二在东区裁判法院审判。法官裁定两人罪成,判决黄之锋入狱4个月,古思尧入狱5个月。

除了本案,黄之锋去年12月已因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法庭判处入狱13个半月,并一直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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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的古思尧早前因侮辱国旗案而被判监4个月,上周三刚刚刑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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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闻判后向裁判官表示,“坐监是我生命一部分”,“我屡败屡战,继续抗争,坐监越坐越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