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讯)香港立法会连日来针对“国歌条例草案”进行辩论,草案周四下午在一片混乱中三读通过。日后违反国歌法者,最高将面临港币5万元(约2万7469令吉)罚款及监禁3年罚责。

综合报导,在今天的辩论中,反对草案的泛民主派继续提出各种修改意见,但都被一一否决。期间,泛民多名议员先后在会场泼洒恶臭物体,会议一度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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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下午恢复后,主席梁君彦表示法案并不复杂,部分议员一方面批评审议时间太少,另一方面却蓄意阻挠会议进行,于是宣布草案提早三读表决。

相关草案在泛民议员高呼反对口号声中,以41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泛民议员并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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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大致规定,有侮辱国歌行为者,可罚款港币5万元或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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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中国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事后表示,很高兴草案获得三读通过,港府预定12日在宪报刊登法案内容,即日生效。

他重申,只要不刻意公开侮辱国歌,就不会触犯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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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担忧香港的自由及人权将因国歌法通过后进一步遭到限缩,不少港人反对国歌法的另一个原因是,随着分离意识日益强烈,部分港人认同的香港“国歌”并非这首“义勇军进行曲”,而是去年诞生于反送中运动的“我愿荣光归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