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日讯)中国河南安阳法院周日一审宣判,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受贿逾人民币2亿元(约1亿2437万令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处死缓2年,期满后终身监禁。
《新京报》报导,白恩培成为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国“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规定后,首名被法院一审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建政后首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
新华社报导,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白恩培于2000年至2013年,先后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委员会书记、云南省委书记、中国全国人大环保委员会副主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亿4600万余元(约1亿5298万令吉)。
据报,白恩培与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等多名“大老虎”有交集,而其贪污金额更是周永康的将近两倍。
安阳市中级法院认为,白恩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其中,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法院表示,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但法院判决,白恩培在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